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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深圳9月中上旬将启动电动车登记上牌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提升交通文明和安全,自今年8月1日起,深圳市开始正式实施《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记者自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自实施以来,交警已开出正式处罚单750宗。

昨天,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整治行动,对骑乘电单车不戴头盔的,以及电单车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整治。

2021年8月第一周共开出敬告执法1.5万宗。从第二周开始警告+正式处罚后,全市共开出第一次警告2.05万宗,正式处罚单750宗(其中市民个人12宗)。

2021年08月13日01时45分许,冯某驾驶粤R1C095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由北往东左转进入西乡大道路口时,车辆右前侧与在宝安大道南往北行驶的、由黄某驾驶备案标识为深圳B345H5号两轮电动车(载朱某)的车头发生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朱某受伤,两车部分受损。

据统计,8月以来截至15日,全市共发生涉电动自行车一般程序事故12起、死亡7人、受伤11人。事故数和死亡人数据环比都有较明显上升,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带上头盔”不等于“戴上头盔”,交警表示,骑乘电单车的市民,头盔“带了要戴,戴了要系带”。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首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处2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除了严查不佩戴头盔外,交警还对电单车逆行、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非法改装、涉酒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深圳交警表示,自8月1日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经过广泛的宣传、发动和专项整治,全市头盔佩戴率已有明显提升,下一步交警将在9月中上旬正式开展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请市民群众及时关注。(记者 任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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